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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发布橙色预警 这些车要单双号限行 |
【tianjin】2018-1-15发表: 天津发布橙色预警 这些车要单双号限行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根据环 天津发布橙色预警 这些车要单双号限行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根据环保部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月13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1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1月13日,单号通行。1月14日,双号通行。1月15日,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依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非电力减排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限产减排措施。对重点监管企业和主力电力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单双号行驶(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车辆除外)。 9、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天津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分别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 1、红色预警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单双号限行。 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橙色预警时: 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日常限行外,行政区域内单双号限行。 3、黄色、橙色预警时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4、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tianjin】更新:2018/1/15 1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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